下部送風方式應按下列原則選擇 :
1 在高大空間中人員不長期停留的區域,例如文體建筑的高大休息廳廊等,可 采用地板下送風方式;
2 有大面積玻璃外墻的冬、夏使用的游泳館,宜采用沿外墻地面或窗臺向上送風的方式;
3 人員長期停留的區域在滿足下列條件時,可采用置換通風方式:
1)熱源以人員、設備(計算機、復印機等 )、 燈光為主,且人員密度變化不大,人 員活動量較輕,顯熱負荷不宜超過 120W/㎡;
2)污染源與熱源位置相近,濃度不大且穩定;
3)房間(空 間)的 凈高宜大于 2.4m;
4)全年送冷的空調區域。









回風口和排風口的位置,應根據對人員活動區且應符合下列要求:
1、不應設在送風射流區和人員經常停留的地方;采用側送時,回風口宜設在送風口的同側下方;
2、房間高度較大且冬季送熱風時,或采用孔板送風和散流器向下送風時,回風口宜設在房間下部;
3、以夏季送冷風為主的空調區域,當采用頂部送回風方式時,頂部回風口宜與燈具相結合;
4、建筑頂層、或吊頂上部存在較大發熱量、或吊頂空間較大時,不宜直接從吊頂回風;
5、有走廊的多間空調房間,有條件時,可采用走廊回風,但走廊斷面風速不宜過大;
6、采用置換通風方式時,回風口應置于活動區高度以上,排風口應高于回風口。
5.4.13回風口的風速,可按表5.4.13選用;當房間內噪聲標準要求較高時,回風口風速應適當降低 。


門縫寬度為 0.002m。
1、辦公樓房間一般采用風機盤管加新風系統,室內可采用側上送風,側上回風。送風口為雙層百葉風口,回風口為單層百葉風口。當房間內有吊頂,并且吊頂高度允許時,可采用下送下回方式。
2、賓館客房一般采用側上送風,走廊上頂回風。
3、大廳、會堂、體育館、影劇院等高大空間宜采用噴口側送,回風可采用測下回風。
4、計算機房和有恒溫恒濕要求的房間,宜采用孔板下送風、頂部靜壓回風方式。
